2018年海淀区标准化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18年海淀区标准化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时间:2018年04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强化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链,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现根据《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制定发布2018年海淀区标准化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给予负责制修订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最高50万元补贴;给予负责制修订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的单位最高30万元补贴;给予负责制修订和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的单位最高20万元补贴。


  二、支持范围


  支持多主体联合开展标准制定。对于制定和修订符合核心区重点产业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负责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中“实施标准创新领跑计划”要求,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大数据、云计算等)、新能源智能汽车、智能制造、医药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军民融合等产业领域。


  三、申报对象


  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北京市及海淀区产业发展导向,企业设有标准化管理部门,有统筹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申报条件


  1.申报的标准项目应属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原则上发布的标准文本中必须表明申请企业为标准起草单位的前五名(学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协会联盟不参加排名,只是企业间排名)。


  3.发布的标准应符合北京市高精尖重点产业领域,符合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重点发展方向,对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行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4.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有效期在2018年6月30日之后),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且在有效期内。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提交信用报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企业可以在海淀园管委会确定的信用服务合作机构中自愿选择一家机构,向其购买信用报告。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企业需登录统一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平台入口:http://zxzj.zhsp.gov.cn。


  企业通过申报平台在线填写注册信息,按注册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平台,选择“在线申报”栏目,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应报送的材料包括:


  1.标准化实施专项申请书(见附件,请在申报平台中直接填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


  4.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无正式文本的,由出版单位提供报批稿与正式印刷文本完全一致的证明;无出版单位的,由归口单位提供证明);


  5.企业标准化管理组织结构图、标准化部门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6.国际标准证明材料(ITU标准由工信部科技司出具,其他国际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际合作部出具,证明应说明:申报标准为正式国际标准,申报标准为上一年度内发布的标准,申报单位参与标准制定,并在标准制定中发挥的作用)、标准中文译文或中文提要;


  7.其它材料(如:信用报告、名称变更证明等)。


  注:标准的申报个数数量不限。


  (二)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通过部门预审的单位,书面申报材料从网上申报平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按A4纸型胶装,封面、骑缝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交至海淀招商大厦西517室。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16日


  受理单位:海淀园企业发展促进处


  联系人:郑雪


  联系电话:88497185


  受理地址:海淀招商大厦西517室


  


  


  海淀园管委会


  2018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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